劳动纠纷裁审规则:病假及医疗期待遇(二)
劳动纠纷裁审中关于病假及医疗期待遇的核心规则包括医疗期确定 、工资支付、劳动合同处理及特殊疾病医疗期延长等方面 ,各地裁审标准在遵循国家规定基础上存在细化差异 。

观点一认为,并非直接适用24个月医疗期,而是需要结合劳动者的工作年限 ,并经过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。观点二则认为,患癌症且难以治愈的劳动者,应直接适用24个月的医疗期 ,若超过24个月还需继续享有医疗期,则需与用人单位协商并获得批准。
原劳动部办公厅《关于对劳部发〔1996〕354号文件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》(劳办发[1997]18号)第二条规定: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时,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被鉴定为5-10级的 ,用人单位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;鉴定为1-4级的,办理退休、退职手续,享受相应待遇 。
劳动者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 - 10级的,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。
医疗期工资标准的现状与争议全国无统一标准:尽管《劳动保险条例》即将废止 ,但医疗期工资标准仍未形成全国统一的计算规则。近来,各地规则主要分为以下四类:按工资比例计发:如深圳 、青岛、陕西等地,根据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病假工资 。
疫情期间感染新冠病毒期间居家无法上班工资怎么发?看官方怎么说!_百度...
疫情期间感染新冠病毒居家无法上班 ,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;若因病情严重转到医院治疗,则按照医疗期有关规定计发病假工资。具体说明如下:居家隔离期间工资支付规定:根据新十条规定,新冠病毒患者可自行选取居家隔离 ,这仍属于隔离的一种情形。
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:企业停工停产,在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,员工因国家管控不能上班的 ,企业应当正常支付员工工资 。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:因管控需要员工仍然不能正常上班的,企业应给员工发放基本生活费,各地标准有区别。以广东地区为例 ,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%,一直发到员工能够正常上班为止。
受新冠疫情影响不能上班,工资支付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,若因被确诊为阳性或属于密接人员被隔离 ,应视为正常出勤并按约定正常支付工资;若因居住小区被封,有条件的安排居家办公并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,无法居家办公的优先安排休年假或加班调休。
隔离期间 ,员工正常工作的,企业应当正常支付员工工资 。因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,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(一般为一个月)的 ,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金额给员工发放工资。

2023年1月8日起,新冠病毒感染请假,不拿全薪,拿病假工资
〖壹〗、023年1月8日起,新冠病毒感染请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调整为病假工资,且需履行正规病假手续 ,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旷工。具体分析如下:政策调整背景2022年12月26日,国家卫健委发布公告,将“新冠肺炎”更名为“新冠病毒感染 ” ,并自2023年1月8日起将其管理措施从“乙类甲管”调整为“乙类乙管” 。
〖贰〗 、自2023年1月8日起,员工感染新冠病毒后,用人单位支付的“正常工资 ”将调整为“病假工资”。
〖叁〗、自2023年1月8日起,员工感染新冠病毒后 ,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将由“正常工资”变为“病假工资 ”,即感染新冠不再享受正常工资,只能算病假工资。
〖肆〗、自2023年1月8日起 ,新冠病毒感染实施“乙类乙管”后,员工感染新冠后用人单位支付的“正常工资”将变为“病假工资 ”,即感染新冠不再享受正常工资待遇 。









